近日,江西省浮梁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全某才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同時責令其賠償森林生態系統功能損失共計人民幣72810元。
2022年11月,被告人全某才在焚燒紙錢時,引發樂平市某村小組山場失火。經鑒定,失火山場過火面積58.704畝,其中過火林地面積46.29畝;被告人全某才的失火行為,導致森林生態系統功能損失共計人民幣72810元。案發后,被告人全某才補植復綠70畝,經林業部門驗收合格??紤]到被告人全某才雖已進行補植復綠,但新植苗木的固碳功能沒有成熟林強,仍需填補其行為造成的森林資源固碳損失。在法官的教育引導下,被告人全某才對其行為造成的森林固碳損失10666元,自愿通過江西省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購買213.32噸碳匯,用于替代性修復。
對于剩余的森林生態系統功能損失,被告人全某才提出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賠償,請求通過勞動來抵扣。為此,經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浮梁法院準許其通過勞務代償的方式抵扣。浮梁縣人民檢察院與全某才簽訂勞務代償協議,由被告人全某才通過參與防火宣傳、育林巡山等工作方式,賠償剩余森林生態系統功能損失,勞務代償工作時間為345日,樂平市涌山鎮林業辦公室負責對全某才勞務代償期間的全程監管。
■法官提醒
“碳匯”指的是森林吸收并儲存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能力。通過“認購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即可達到彌補森林固碳損失的效果。
“勞務代償”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替代性修復的一種方式,是在生態環境修復已無可能或者沒有必要修復的情形下,責令生態損害賠償義務人提供一定數量的生態環境公益勞動,進行替代性的修復。
通過簽訂賠償勞務代償協議,以生態損害賠償義務人提供有益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勞務承擔全部或部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不但彰顯了行政執法和司法的溫度,還可以適當減輕生態損害賠償義務人資金方面的負擔,推進其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履行。